由于BVI被经合组织列为税收黑名单,因此近年各大金融机构对BVI公司开户、存款要求等执行了更严格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BVI公司的发展。而中美洲的伯利兹,以其国际认可的公司法人体制、良好的教育环境、以及简单低廉的公司注册条件和费用,目前正进入“公司注册快速发展期”;所以,伯利兹在逐步取代BVI,成为新的离岸公司注册地。
伯利兹逐步取代BVI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伯利兹也是英国海外领地,各方面制度相当于美、加、纽、澳;
(2)伯利兹承袭英、美法律制度,政治民主、自由开放;
(3)伯利兹是联合国、大英国协的成员;也是国际货币基金会、世界银行、关税暨贸易总协定、加勒比海共同市场、美洲共同经济体FTAA、欧洲共同市场 EEC之会员国;所以,伯利兹产品销往北美、中美、南美、欧洲几乎都免关税;
(4)美金与贝币通用,汇率稳定(1: 2),所以伯利兹是国际有名境外金融(OBU)之避税天堂;
(5)政治稳定,是一个民主、自由、安定的国家;
(6)伯利兹没有军队,是全世界唯一英国、美国联合保护的国家;
(7)其距离美国近,是美国的【国防後门、後花园】,与美国形同『父子关系』,美国向来给他最大的优惠与协助,素有「小美国」之称;
(8)欧美先进国家共同保护,也共同提供各方面之协助,这是全世界非常独特之国际地位。
(9)真正的免税:伯利兹境外公司如同亚洲的文莱公司一样,有最为明确的境外所得免税规定,不需提交年度报表(Annual Return)和年度财务报表(Tax Return);
(10)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伯利兹公司不受美国与英国签定之税务信息交换协议规范约束之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