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

注册海外商标
当前位置: 首 页 > 增值服务 > 注册海外商标

注册美国商标指南

发布时间:2013-12-15 22:15:54
美国品牌在全球均有高度知名度和信任度!柠檬会计认为,美国品牌是公司实现全球化的最佳路径。美国有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6.66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约占世界经济的四分之一,人均GDP(2012年)为51,688美元(居世界第15)。美国也是当今世界最大贸易国,世界第二大出口国,世界最大进口国。

■ 美国商标的主管机关

美国专利局(The Patent Office)


■ 注册美国商标所需文件
1、申请书一份;
2、商标图样一份,规格为4×4CM至10×10CM;
3、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4、如该申请基于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则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提交三份样本,显示该商标在该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相同,也可是该同一商标的三种不同使用的示例。



■ 美国商标查询

免费查询:首次提交免费系统查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

收费查询:如果要委托柠檬会计全面地和专业地搜索,,则每搜索1商标在1个国际分类的收费:

1、费用:USD1,400元(包括文字、图案);

2、 时间:所需时间是5至8日。


搜索报告是以书面做出,内容包括确实在美国有无相同的注册商标和在先申请,列出所搜索出的近似的商标,并提供对近似商标是否构成"混淆相似"作出柠檬会计的专业书面意见。 如果客户所要申请的商标有文字也有图案,柠檬会计的搜索将无加费地包括那文字和图案两部份。


若是柠檬会计书面意见作出正面的申请建议而申请后出现审批员因有混淆相似的商标存在而作出的反对,我们将退还所有的申请收费。


美国专利局(The Patent Office)是美国商标、专利的官方管理机构。


■ 美国商标申请

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册退回理由或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


驳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之相似。与申请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带有描述性的商标,带有地理名称或其它原因的商标,也可能会被驳回。

■ 美国商标异议

如果没有被退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PT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 美国商标发证
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


如商标注册申请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时间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交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注册有效期十年。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誓言收。


■ 美国商标概况

国家名称

北美洲

美国

基本情况

确权原则

使用在先

表类原则

一表多类(总共45个类别)

国际组织

马德里      欧盟  

注前查询

所需材料

商标图样、具体商品

所需时间

1~2

可否网查

是(免费查询仅限英文相同查询)

查询网址

http://www.uspto.gov/index.jsp

申请注册

所需材料

意向使用: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商标图样、具体商品(当国标准)

实际使用: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商标图样、具体商品(当国标准)、商标在美国首次使用时间、使用证据

【若商标为中文商标,需注明商标的音译、意译;若商标为英文,需说明该商标是否有特殊含义,是否是首字母缩写,是否为人名等。】

受理需时

2~3

注册需时

如顺,12~18个月

审查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公告期限

30

答复时限

一般6个月,特殊情况下2个月

注册时效

注册日起10

后续维护

续展时限

续展期12个月,宽展期6个月,续展时需一并提交使用证据

不使用撤销

连续3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注意事项

 

商品/服务

该国不采用标准尼斯分类,有当国自己的标准;可在如下网址检索: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

申请基础

意向使用、实际使用、国际注册;

基于意向使用申请的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付费申请延期提交,最多可延期5次,每次延长6个月);

基于实际使用的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

基于国际注册: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

证据提交

须在注册后第5-6年,9-10年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否则官方将主动撤销已注册的商标;

使用证据为:商标与商品或服务具体结合的样品,商品样品如包装,标签,吊牌,带商标的商品照片;服务样品包括相关的网页,宣传册,广告等。

使用在先

最早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而不是以注册为准;但注册证却是反映获权时间的最有力证明,最简洁、最节约资源

颜色及字体

注册黑白色,在实际使用中,可随便添加颜色;

注册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cters),使用中,可随便变化

商品/服务项目限制

无限制,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不可争辩宣誓

如果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注册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一项无可争辩性的注册可以构成注册人拥有在贸易中使用其商标的独占权的确凿证据。而且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而要求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撤销该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