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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深圳公司“工商100问答”

发布时间:2014-1-21 9:41:30

转眼之间,深圳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经快1年了。截至2013年11月10日,深圳市商事主体累计实有126.5万户,商事主体井喷式增长创年内最高纪录,11月新登记企业20783户、个体户21648户,同比增长179.4%,环比增长38.9%。 


虽然深圳公司注册数目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不少创业人士对当前的政策仍有诸多不明之处。为了更好的服务柠檬会计的客户,我们特地整理“公司注册100问答”,供广大客户参考:


柠檬会计在此梳理深圳公司注册常见问题,供您参考。


1、3月1日开始注册公司是否直接网上注册就可以,不需到窗口交资料?

答:暂时还不可以,要等以后系统改造完成后才可以直接在网上注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目前的网上注册跟以前一样,网上申报后还需要到窗口来递交纸质材料。 

2、3月1日以后,办公司可以认缴0元注册资本吗?
答:至少1元,不能0元。 

3、新政策在地址这块有与以往的不同吗?如果是住宅的话,还要业主委员会盖章吗?
答:新政策不收取租赁合同、房产证及其他的证明地址的权属和功能文件,在表格里填写地址资料即可,地址为住宅的在表格上做出相关承诺,不需要提交业委会的相关文件,详见申请表。 

4、咨询一人有限公司是否要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答: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 

5、名称审核通过后,需要打印提交什么资料?
答:名称预先核准通过后,需要在网上下载打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在名称预先核准阶段申请了多次名称调整、延期,提交最后一次调整、延期时在网上下载打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如申请人在名称核准阶段承诺取得了相关的商标授权使用文书或其他企业的字号授权使用文书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授权书原件。上述材料于设立时连同设立登记材料提交至受理窗口。 

6、无需验资证明,谁为公司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呢?
答: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 

7、商事登记营业执照上不显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那在哪里可以体现这些内容?验资的话需不需要验资报告?
答:在办理企业设立的时候,发执照同时会发有盖市场监管局业务章的企业信息单,上面记载这些事项。设立后,在市场监管局在执照上提示的网站可以查询到这些内容。认缴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登记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 

8、现在去设立公司,在窗口还要交多少钱?
答:现在去设立公司,所有注册登记费免收。

9、福田成立新公司,咨询注册公司地址需要提交什么证明?家庭地址是否可以注册?地址被别人盗用了怎么办?
答:办照时无需提交租赁合同凭证等地址证明材料,在表格上填写即可。家庭地址可以注册,在表格上根据相应提示,做出承诺。地址被别人盗用了,监管部门邮寄信函到您的地址的时候,如果没有人进行反馈,监管部门会将盗用别人地址的公司信息从正常信息库移出,放到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并对外公示。

10、已经在自己的物业注册了一家公司,想把其中一部分租给其它公司注册,其它公司是否可以注册?可以不可以一个地址注册2间相关联的企业(同一个股东)?
答: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多个公司。 

11、关于经营范围执照上已经不显示了,那去税务局开发票会有何影响?
答:税务局可以在网上信息平台上查到企业的经营范围,不会受到影响。

12、内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期限是不是只要章程有注明就可以,比如营业期限是10年,在章程里面约定第9年缴清是否可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认缴的时限最长是多久?
答:是的,具体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没有限制认缴的最长时间。 

13、改革后企业还需要办理年检吗?
答:改革后将企业年检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始办理年报。 

14、企业设立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否暂不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答:设立营业执照后还是要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5、新政策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很多家公司,其中有一家要搬走,应该做什么变更呢?
答:要搬走的这家公司做地址变更。

16、3月1日后,企业设立是否不用注册资本?
答: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不是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收到位,但是市场监管局不对实收情况进行审核管理。

17、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出具的注明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这个《出资证明书》是不是银行出具?以后实收资本到位,是不是还要提交验资报告?
答:《出资证明书》是公司出具的,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实收资本到位,可以选择备案或不备案,由企业自主决定,选择备案的,可以提交《出资证明书》,里面可以记载验资报告号或银行询证函编号,不一定要提交验资报告。

18、人们如何知道哪些经营项目是一般经营项目,哪些是需要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答:市场监管局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经营范围分类目录,并注明哪些项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为申请人提供指引,供社会公众查询。

19、申请不使用行业用语的名称,或者使用“实业”、“发展”等作为行业用语的名称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应符合该字号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的要求。(取消了需达到注册资本5000万,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条件。) 



20、商事改革后,想办理增资手续,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增资手续按照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来办理,填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按上面要求提交材料。新增注册资本不审核和登记实收到位情况,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有主动要求实收资本备案的,可以按照实收资本变动备案事项补充提交材料。详见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指南。 

21、新政策能否用于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答: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按原来的实缴制,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22、咨询商事改革后公司住所有什么规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家庭地址能不能注册公司?公司和个体户是否一样?
答:还是要登记地址,便于联系,但是不用提交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材料了,只在表格上填写即可。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办完执照以后仍要办理环保、消防等审批手续。家庭地址可以注册公司,也不需要提交地址证明材料,根据提示在表格上有填写相关的承诺。公司和个体户对地址的要求一样。 

23、三证合一是否实施了?要怎么操作?
答:还没有实施,等以后准备实施会进行公告和宣传的。 

24、以前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需要许可批准的,改革后还需要吗?
答:仍然需要,商事主体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5、名称预先核准时是否需要审查经营范围?
答:无需审查经营范围。

26、材料清单中提到需要提交验资报告编号,为何与新实施的商事登记制度不符,现是否仍要求企业在新设立时办理验资?
答:一般认缴制有限公司无需验资,不审核和登记实收资本到位情况,应当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请参考《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说明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是指认缴制有限公司有主动要求备案实收资本的才填写,股份有限公司等没有实行认缴制的公司需要实收资本到位后办理设立登记。 

27、系统提示当天申请量已满1500个,无法提交申请,怎么办?
答:由于商事改革之后,市民申办公司的热情大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量激增,系统暂时设置了每天1500个业务量的限制,如果超出这个业务量,系统服务器会不稳定,审核人员也审核不完。目前我们正在调整外网申报时限,将全天24小时申报临时调整为早上8:00--下午18:00期间申报,以方便企业网上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如当天无法提交申请,请于下一个工作日早上8:00之后开始申报。 

28、是不是所有企业或个体户一来就能直接换照?
答:不是的。企业或个体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直接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经营期限到期且未办理延期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2)擅自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且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3)企业或个体户原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应当依法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或个体户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应当依法办理增加副本的变更登记,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 

29、对于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行业,在名称登记时是否需要审查其注册资金?
答:除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基金、基金管理)以及外资企业在华投资成立投资性公司外,其他企业一律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金)、出资数额,但注册资本不能为零元。 

30、实收资本没到位的,还需要继续变更实收资本吗?
答:不用了,因为登记部门不审核和登记实收资本了。 

31、公司想做教育咨询,是先去教育局办批文,还是可以直接来办执照?
答:属于需要审批项目的,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许可审批手续。不需要审批的一般项目办理执照后可以直接经营。 

32、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上都记载哪几项内容?
答:改革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分四类,分别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只有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经营场所)、成立日期。

33、商事改革后,新公司设立,地址在南山高新科技园,是否还需要高新区入园的批复?
答:办理登记时不要求提交相关地址证明材料,由高新园区对园区内地址进行管理。 

34、企业打算变更下地址和经营范围,现在又要更换商事登记执照,是去监管所办理还是到分局注册大厅办理?
答:有事项变更的,可以直接去分局注册大厅办理,办理完变更,会颁发新版执照,不用再单独去换照。 

35、换照可以通关办理吗,比如罗湖区的企业或个体户到福田区、南山区办?在什么地方换照?市局还是分局?
答:换照不可以通关办理,罗湖区的企业或个体户不能到福田区、南山区办。换照实行属地管辖,在企业或个体户所在地分局办理,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具体换照地点见市市场监管局在报纸及网站发布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13]1号)。

36、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只要该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即可予以核准,不受具体行业限制。 

37、商事登记改革后,电子商务企业地址经营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无需提交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地址证明材料。 

38、企业名称中是否可以包含多个行业用语?如深圳市XX园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答:允许名称中使用多个行业用语,可以在行业用语中使用“和”、“及”等字样。 

39、名称中可否不使用字号?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字号:(1)经政府或相关部门许可或授权,所从事的主要行业为公共性垄断行业的企业;(2)经国务院、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3)原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没有字号,改制后需要保留原名称的企业。 

40、改革后商事登记机关是如何登记注册资本的?
答: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的缴付比例等均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41、年检和换照是否可以同时办理?
答:不可以。因为年检是网上递交材料,不需要提交执照,而换照必须到窗口办理。 

42、换照后是否也一样有正副本?
答:有正副本,但是正副本记载内容、大小都一样。 

43、所有的企业、个体户及其他商事主体都要换照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我市各类商事主体应当从2013年3月1日起一年内向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包括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是所有的商事主体都要换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来一补项目、企业集团(登记证)无需换照。 

44、现在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了,必须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来查询经营范围,信用信息平台上的信息可以保存吗?
答:虽然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但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同样非常方便,而且可以避免伪造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问题。如果您需要更多商事主体的登记信息的纸质版文件,可去请企业自行打印网页,由第三方现场求证。 

45、可否申请与被吊销企业相同的企业名称?
答:为避免引起公众误解,不予核准与吊销企业完全相同的企业名称。 

46、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1)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理顺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的相互关系,建立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登记制度;(2)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3)改革现行商事主体监管方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创新信用监管模式;(4)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构建有效采集和查询商事主体真实经营状况的信息基础;(5)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6)改革传统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商事登记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47、名称预先核准时填报的数据都正确,但就是提交不了,系统提示股东出资额应与注册资本总额相符,这是什么原因?
答:请申请人检查名称中的行业用语是否过长或经营范围过长?名称系统设置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不得超过10个汉字,经营范围 

48、年度报告主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商事主体应当按时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书,填报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信息。

49、换新版的营业执照可以跨区换吗?
答:换照不可以跨区,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跨区。 

50、如果经营范围是加工,能否不办理前置批文,要求核实回复。
答:经营范围有加工,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去办理环保等相关批文。 

51、换照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一般需5-15工作日。


52、商事主体每年的年报时间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年报时间跟原来的年检和验照时间相同,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设立的商事主体,自下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 

53、对于未参加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如何处罚?
答:对未依法参加商事主体年度申报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54、名称中的字号可否使用英文或阿拉伯数字?
答: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英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55、请问在哪里可以找到信用信息平台,如何查询商事主体信息?
答:您可通过网址www.szcredit.com.cn登录信用信息平台,您也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scjg.gov.cn或www.szaic.gov.cn),在网站页面右侧显著位置的“临时信用信息平台”点击即可。目前,您可通过商事主体注册号、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具体的商事主体信息。

56、商事主体身份认证密码设置和管理是怎么回事?

答:(1)2013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首次办理设立、变更、换照业务时,可以通过小键盘设置8位数字的密码,此密码供办理互联网上注册登记及网上年报业务使用,密码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通知。(2)商事主体领取执照时没有设置密码的,则默认注册号的后8位为初始密码。该初始密码需要在网上按规定方式激活后方可使用。(3)遗忘密码的,可采用激活密码的方式重新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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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可否申请“研究院”、“研究所”作为名称中的行业用语?
答:可以。 

58、年度报告以什么形式申请?
答:年报由商事主体在商事登记机关所建立的网上申报平台上自助完成年报备案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59、新版执照有哪几种?具体怎么换发?
答:(1)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换发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换发新版《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3)法人企业分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外国(地区)公司分公司换发新版《分支机构营业执照》;(4)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0、与总公司地址不一致的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如何登记?
答:商事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与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且在特区内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和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但在特区内不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隶属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内。例如:在福田设立的公司,准备在罗湖设立分公司,一定要办理分公司登记;如果在福田区除本公司住所以外的地址设立分公司,可以选择办理分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将分公司地址登记在总公司营业执照的住所一栏。

61、企业要注销了还需要换照吗?
答: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商事主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62、换照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答:商事主体申请换照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原件1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到窗口领取);(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4)需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书内填写)。

6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调整,输入名称证号和企业名称,提示名称证号或名称证无效。
答:请注意检查:(1)名称卡号应输第一次核准名称时的编号;(2)企业名称应录入最新的企业名称,如有简称的,应包含简称。

64、3月1日以后新设立外商投资的银行、证劵、保险、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什么影响?有没有特别的规定?
答:这些企业有跟主体资格相关的前置审批,需要在设立之前就办好相关的审批文件,经营范围也要按照批文上的进行登记。 

65、可否申请冠以“国际”字样的企业名称?
答:在企业名称前冠以“国际”字样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66、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 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不免除商事主体及其投资人、高管人员等的法律责任。对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67、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可以申请国家补贴,如果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体现在哪里?是否还能得到国家补贴?
答:经营范围可以在章程里记载,登记机关会采集经营范围信息,公示在网上信息平台上,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查询得到,还是可以去申请国家补贴的。 

68、申请股份公司名称时是否需要审查注册资本?
答:需要。股份公司要求满足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69、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还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吗?
答:需要,商事主体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商事主体还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70、在企业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时,无意中填错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或身份证号,请问如何修正?
答:若确实了出现了以上情况,可请申请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注册分局信息管理科(海松大厦A座3A)核实本人身份,确认无误后将在数据库内修改本数据。申请人来之前必须先拨打82734231预约来访时间。

71、换照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72、直接换照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答:不可以,只能到窗口直接换照。 

73、可否申请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相同的企业名称?
答:为避免引起公众误解,不予核准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前的原名称相同的企业名称,但同一企业申请变更回原名称的除外。 

74、改革后监管方面会有哪些改变?
答:改革后将按照“谁许可审批,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监管职责,由商事登记机关履行;经营项目或经营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由许可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营项目、经营场所涉及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各许可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职责;不需要设置许可审批的行业更多的依靠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达到市场监管效果。 

75、换照申请书是否需要盖章签字?
答:在《申请书》的盖章、签字处,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加盖其公章即可,无需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投资人、负责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则由经营者签字即可,无需盖章。 

76、餐饮服务许可、环保批文是否都是后置批文?
答:是的。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环保批文。 

77、怎么了解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答: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商事登记机关将通过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及许可审批部门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查询。 


78、设立分公司在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时,第一页中的“(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是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还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应为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79、外商投资公司要变更实收资本,商事登记改革后是否还需要变更?要的话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改革后实收资本备案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选择备案,也可以选择不备案,如果有需要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实收资本的话,需要填写《企业变更(备案)申请书》,按照网上办事指南上的清单准备材料。 

80、企业需要变更董事成员,在网上填写后点击提交,显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答:目前系统是以身份证号作为唯一标识来识别自然人的。之前,系统中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必填项,但高管信息中的身份证号为选填。这导致企业在网上变更时,系统无法识别法定代表人是否为高管。
解决此问题的方法是在申请公司高管成员变更时,同时补录全企业高管的身份证信息即可。

81、企业或个体户被吊销执照的,能否换照?如不能换照,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或个体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予换发新版营业执照,该企业或个体户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82、3月1日之前已填写好企业设立的旧表格,现在是否可以办理注册登记?
答:最好用新表格,如果用旧表的,也需要按照新的要求来提交材料且在旧表的空白处增加新表的内容。在市场监管局网站的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的“办事指南”里有详细的资料清单,请上网查询。 

83、为什么要建设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答:我们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配合深圳市自3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而建设的。商事登记改革要求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用于发布商事登记、许可审批事项及其监管信息。 

84、商事主体在换照的同时办理变更、备案、勘误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权限、时限和程序如何?
答:商事主体在换照的同时办理变更、备案、勘误等相关业务的,上述业务的办理权限、时限和程序依据现行的规定执行

85、商事主体申请办理登记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变更的,要同时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吗?
答:不需要。商事主体申请办理登记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变更的,不需要同时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如某企业要办理住所变更,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该住所变更登记时就发放新版执照,不需要办完住所变更登记后再申请换照。

86、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临时”两个字,是指此数据是不精确的吗?
答:临时并不是指数据是临时的。按照商事登记改革的组织实施计划,深圳市政府将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由于系统建设工程量较大,为保证改革如期进行,故先行建设此临时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在信用信息平台上的数据依然是经过我局确认的,并非所谓临时数据。 

87、申请人网上申报界面重影。
答:此类情况一般是由于IE浏览器原因造成,目前系统支持IE6.0浏览器、IE7.0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造成显示不正常。 

88、在注册系统里申请了业务,但是提交了没有看到相关记录,重新申请之后再提交,又显示流程未结束,如何解决?
答:现在注册系统的申请列表需要点击列表上方的查询按钮才能看到。由于现在申请人较多,服务器压力较大,可能出现显示不了的情况,请申请人保持耐心,多点击刷新几次即可。 

89、建立的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怎样的?
答:拟实行的新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借鉴了香港公司登记管理中的除名制度,在吊销制度之外,创设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指商事登记机关将违反商事登记有关规定的商事主体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的一项信用监管制度。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对象,是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还规定,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5年,且载入异常名录事由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商事登记机关应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后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五年的,以及商事主体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商事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并以注册号代替其商事主体名称。

90、为何在信用信息平台上点击“商事主体年报信息”显示无公示信息?
答:商事登记改革将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但为保证改革平稳过渡,今年上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仍将实施年检制度,此后将实行年报制度。商事主体将自主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无需进行年度检验。此时起,将有商事主体年报信息。 

91、如何查询企业的股权质押、动产抵押、法院冻结情况?
答:可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网址:http://app01.szaic.gov.cn/aiceqmis.webui/generalsearch.aspx 

92、对于原来注册号没有升级的企业或个体户来办理换照的,能直接换照吗?
答:不能直接换照,应办理注册号升级的变更登记。提交资料为:(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4)需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书内填写)(原件)。 

93、增加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后,是否还保留吊销制度?
答: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后,将继续保留吊销制度。改革前商事主体被吊销的原因有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无故不开业或停业;虚假注册、超范围经营和其他情况。改革后商事主体如有虚假注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被商事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94、忘记企业注册系统的用户名或密码(或申请人说自己没有注册用户等问题),如何解决?
答:请申请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我局任一办事大厅核实身份后均可取回用户名及密码。

95、个体户旧版执照上记载了有效期的,能否直接换照?
答:个体户旧版执照上记载了有效期的,无论是否过期,均不予直接换照。应按规定到各分局办事大厅办理取消执照有效期的变更登记。 

96、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果有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是否还可以向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追诉权利?
答: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并不免除商事主体的法律责任,如有纠纷和债务,仍可依法予以追诉。 

97、做名称调整或变更时,提示“拟变更为输入项检验无法通过”。
答:无需调整变更的内容不用填写。请申请人检查是否填报错误。


98、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99、深圳市餐饮服务现场验收和许可申请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

答:请参考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电话82108260;
福田分局办证窗口: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厦三楼,电话83456047;
罗湖分局办证窗口一: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二楼行政服务大厅,电话25409727;
罗湖分局办证窗口二 :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电话25409727;
南山分局办证窗口: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六楼,电话26512781;
盐田分局办证窗口: 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电话25251243
宝安分局办证窗口: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10楼,电话27836263;
大浪所办证窗口: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同胜综合大楼263号,电话28140657;
观澜所办证窗口: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世纪广场旁边,电话28029050;
民治所办证窗口:宝安区民治街道万众生活村6栋,电话29509412;
沙井所办证窗口:宝安区沙井街道明珠一路三十四号,电话27209577
沙溪所办证窗口: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东方二六大厦松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2-23窗口,电话27221852;
石岩所办证窗口: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299号,电话29732766
松岗所办证窗口: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二六大厦松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15-16窗口,电话27221791;
西乡所办证窗口:宝安区西乡街道柳竹园巷二号,电话27954508;
新安所办证窗口: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安华工业区内,电话27967553;
新桥所办证窗口:宝安区沙井寮丰路7号,电话27686521;
龙华所办证窗口:宝安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477号(消防中队旁),电话28144596;
福永所办证窗口:宝安区福永街道石厦路1号,电话27393553;
黄田所办证窗口:宝安区西乡街道黄田社区,电话27511822;
龙岗分局办证窗口: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电话28909361;
龙岗所办证窗口: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刘屋村上江路2号,电话284867613;
横岗所办证窗口: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79号(第一市场旁),电话28603208;
布吉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布吉街道金利路38号,电话28273157;
平湖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平湖街道华昌路29号,电话28452532;
龙城所办证窗口: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148号,电话89984130;
坂田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中路22号,电话28770770;
南湾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南湾街道樟富北路46号,电话28753011;
坪地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坪地街道裕华北街6号,电话84050359;
大鹏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大鹏街道鹏新东路41号,电话84305246;
葵涌所办证窗口: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政西路18号,电话84207337;
南澳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南澳街道金融街7号,电话84401257;
平南所办证窗口: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大道1号华南城24栋6楼,电话89630898;
光明分局办证窗口: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33、34号窗,电话88211000/88211055;
坪山分局办证窗口: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金牛路金牛商业大厦东侧注册大厅,电话89369016; 


100、销售凉茶应办理什么许可证?
有凉茶制作或销售的,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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