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报税的进一步延期
为推广电子报税,若小型法团和小型合伙业务将透过互联网填报利得税报税表,税务局会批准较正常期限多两星期的延期申请。若你的税务代表在整批延期计划下,办妥申请延期提交你的2012/13年度利得税报税表,提交期限通常延展至下述日期:
结帐日期 | 纸质方式提交日期期限 | 电子报税提交日期期限 |
结帐日期「N」类 | 并无延期(提交期限2013年5月2日) | 2013年5月16日 |
结帐日期「D」类 | 2013年8月15日 | 2013年8月29日 |
结帐日期「M」类 | 2013年11月15日 | 2013年11月29日 |
结帐日期「M」类而在本年度蒙受亏损的个案 | 2014年2月4日 | 2014年2月4日 |
在每年的年初,税务局会于税务局网页(于「税务资料 – 个别人士/公司业务」下的「税务代表专栏」)刊登通函予各税务代表,详述在来年有关整批延期提交报税表的安排事项,及如何申请整批延期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