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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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3-5-11 15:11:45
■ 法定秘书的含义
由于香港是允许公司进行离岸操作的司法区,而中国大陆目前多数地方实行的仍旧是“一址一企”政策,因此其与中国大陆的公司登记制度存在较大的区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每间香港注册为有限责任的企业,都需要委任董事及公司法定秘书,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

法定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不可以把法定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在提供法定秘书的同时,一般还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和处理政府往来文件。根据2012年最新的香港《公司条例》第474条之规定,公司的秘书可以为:
1、自然人,但该自然人必须长居于香港;
2、在香港注册的法人或在香港有营业地址的外国法人。

另外,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法定秘书。除非该公司只有一位董事,那么该公司不能再以该董事为公司秘书。

■ 法定秘书的职责
《公司条例》并没有对公司的法定秘书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说明和界定,但根据多数公司一般的行为规范,法定秘书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编写会议记录;
2、在董事会的指示下,签发通知给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所有人士;
3、接收和处理来自政府的,针对该公司的信函和答复;
4、秘书有时应加签文件和盖章;
5、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6、保存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和秘书名册、抵押名册;
7、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有关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更改董事或股东的通知等。

■ 法定秘书是否可以辞任
公司法定秘书可以在任何时候辞任其职务,除非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如果公司的法定秘书辞任,那么公司应当在辞任之日起14日之内以特点的表格文件通知公司注册处。

董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更换公司秘书。

■ 法定秘书和商务秘书的区别

公司的商务秘书是指对公司的日常商务活动进行管理的机构,包括:电话接听、传真接收、邮件接收、代客会谈、代收代寄以及信用证和物流等综合性的解决方案。使用此服务之后,您完全可以人不在香港,而使客户感受到贵司在香港的专业服务。所以,商务秘书属于高级的远程文秘工作;而法定秘书则属于政府强制性的公司法律文书接收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