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税是香港三大核心税种之一,公司若注册在香港或在香港实施管理和控制,则会成为香港的居民纳税人。但香港通常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
香港公司的利得税具有如下特点:
■ 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
■ 资本增值或股息不须课税,亦无征收利息税。
■ 16.5%的公司利得税税率是亚太区内最低的,并且政府将会把税率再调低至16%。
■ 简单的税制及税务法例为纳税人士提供明确依据,政府会为确定利润的来源地提供预先裁定服务。
■ 所有营商开支均可获得税务扣减。而且,政府将会扩大扣减范围,鼓励为研究和开发工作进行资本性质的投资。
■ 工业装置和机械享有优厚的折旧免税额,包括60%初期免税额及10%至30%每年免税额。政府将会给予购置特别与制造业有关的工业装置及机械,以及计算机硬件软件所作的开支100%实时注销优惠。
■ 投资工业建筑物享有20%初期折旧免税额及4%每年折旧免税额。投资商业大厦的每年折旧免税额将由2%增加至4%。
■ 工商业为翻修工程所作出的资本开支可分五年注销。
■ 亏损可以不断结转,并无时间限制,直至全部由将来所赚取的利润抵消为止。
■ 对从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取的收益,实施优惠税率征税。
■ 对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所得,有优惠税率征税。
下图为香港公司利得税税表样本,供柠檬会计的客户参考: